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防爆電氣產品強制性認證的實施公告中明確指出,自2019年10月1日起,防爆電氣、家用燃氣器具和標定容積500L以上家用電冰箱納入CCC認證管理范圍。過渡期為1年,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產品未獲得強制性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認證標志,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
防爆電氣產品認證范圍 |
防爆電氣(17種) 1.爆炸性氣體環境(Ⅰ類和類)和爆炸性粉塵環境(Ⅲ類)用防爆電氣產品; 2.適用標準:GB3836.1、GB3836.2、GB3836.3、GB3836.4、GB/T3836.5、GB/T3836.6、GB/T3836.7、GB3836.8、GB3836.9、GB12476.1、GB12476.4、GB12476.5、GB12476.6、GB12476.7; 3.不包括不具有“對產品適用范圍的描述或列舉”中產品功能的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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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種類及代碼 | 對產品種類的描述 | 產品適用范圍 | 對產品適用范圍的描述或列舉 | 說明 |
84.防爆電機(2301) |
適用于爆炸性環境,具有防爆安全功能,用于將電能轉化為機械能的各類電動機,該類產品通常由定子、轉子及其他結構件組成。 |
防爆電機 |
1.中心高<160mm或額定功率<15kW的各類電動機 2.160mm<中心高≤280mm或15kW<額定功率<100kW的各類電動機 3.280mm<中心高<500mm或100kW<額定功率<500kW的各類電動機 4.中心高>500mm或額定功率>500kW的各類電動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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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防爆電泵(2302) | 適用于爆炸性環境,具有防爆安全功能,用于將電能轉化為機械能,使介質以一定流量和揚程(或壓力)傳輸的各類電驅動的泵產品。該類產品由電驅動部分和泵同軸連接而成。 | 防爆電泵 |
1.額定功率<15kW的各類電泵 2.15kW<額定功率<100kW 的各類電泵 3.額定功率>100kW的各類電泵 |
不包括驅動電機與泵體在結構上各自獨立,兩者之間借助皮帶等傳動方式通過現場安裝組成的成套產品。 |
86.防爆配電裝置類產品(2303) | 適用于爆炸性環境,具有防爆安全功能,用于作為電源或連接在電網上以接受和分配電能、改善電源質量和進行電源變換以使用電設備得到所需電能的電氣裝置(含作為Ex元件使用的此類產品)。 | 防爆配電裝置類產品 |
1.配電箱(柜) 2.動力檢修箱 3.接線箱 4.接線盒 5.電源(箱) 6.濾波器(箱) 7.功率補償裝置 8.整流器(箱) 9.電源變換器(切換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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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防爆開關、控制及保護產品(2304) | 適用于爆炸性環境,具有防爆安全功能,用于通過就地、遠程手動控制或通過傳感器檢測自動控制電路分斷與閉合,實現用電設備的開啟、控制及過電流、過電壓、過熱、短路、斷相、接地等保護功能的產品(含作為Ex元件使用的此類產品)。 | 防爆開關、控制及保護產品 |
1.開關(箱、柜) 2.按鈕(盒) 3.斷路器 4.控制柜(箱、器、臺) 5.繼電器 6.操作(箱、臺、柱) 7.保護器(箱) 8.保護裝置 9.司鉆臺 10.脫扣器 11.司機控制器 12.調速控制裝置 13.斷電器(儀) 14.遙控發射器(接收器) 15.斬波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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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防爆起動器類產品(2305) | 適用于爆炸性環境,具有防爆安全功能,用于在較大用電設備(通常指電動機)起動過程中通過采用降壓、補償或變頻等技術手段以減少起動電流對電網的影響并降低起動過程中對負載的沖擊,使電網和機械系統得以保護的產品(含作為Ex元件使用的此類產品)。 | 防爆起動器類產品 |
1.起動器 2.軟起動器 3.變頻器(箱) 4.電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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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防爆變壓器類產品(2306 ) | 適用于爆炸性環境,具有防爆安全功能,利用電磁感應原理實現電壓、電流變換的能量隔離傳輸設備,或用于電壓、電流測量的互感器類產品。他們通常具有初級線圈、次級線圈和鐵芯(磁芯)結構(含作為Ex元件使用的此類產品)。 | 防爆變壓器類產品 |
1.移動變電站 2.變壓器(箱) 3.調壓器 4.互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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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防爆電動執行機構、電磁閥類產品(2307) | 適用于爆炸性環境,具有防爆安全功能,用于安裝在管路系統中進行閥門的開關或閥位控制的執行機構及其電氣部件(含作為Ex元件使用的此類產品) 。 | 防爆電動執行機構、電磁閥類產品 |
1.電動執行機構 2.閥門電動裝置 3.電氣閥門定位器 4.電動閥 5.電磁閥 6.電磁鐵 7.電磁頭 8.電磁線圈 9.電截止閥 10.電切斷閥 11.調節閥 12.電/氣轉換器 13.制動器 14.推動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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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防爆插接裝置(2308) | 適用于爆炸性環境,具有防爆安全功能,用于在饋電系統中提供電纜與電纜、電纜與用電設備之間快速連接或斷開的聯接器、插銷/插銷開關(含作為Ex元件使用的此類產品)。 | 防爆插接裝置 |
1.電聯接器 2.插銷(含插頭、插座) 3.插銷開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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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防爆監控產品( 2309) | 適用于爆炸性環境,具有防爆安全功能,用于監控系統中的音視頻采集、顯示、報警、控制和數據傳輸、后臺數據處理的電氣裝置(含作為Ex元件使用的此類產品)。 | 防爆監控產品 |
1.攝像機(儀) 2.云臺 3.監視器 4.監控(分)站 5.中繼器 6.傳輸接口 7.視頻服務器 8.顯示器(儀、屏、箱) 9.計算機、工控機(含附件) 10.聲光(語言、信號、靜電)報警裝置(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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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防爆通訊、信號裝置(2310) | 適用于爆炸性環境,具有防爆安全功能,用于完成信息傳遞的通訊系統和信號裝置中,實現發信、信號接入、轉換、傳輸、聯網、接收、顯示/播放等功能的設備(含作為Ex元件使用的此類產品)。 | 防爆通訊、信號裝置 |
1.對講機 2.揚聲器(電喇叭) 3.電話機 4.播放器 5.話站 6.基站(基地臺) 7.交換機 8.光端機 9.匯接機 10.信號耦合器 11.放大器 12.分配器 13.擴展器 14.網絡(線路)終端 15.隔離器 16.音箱 17.打點器(拉點器) 18.信號裝置 19.電鈴(電笛) 20.通訊接口 21.信號器(儀、箱) 22.指示器 23.網絡接入器 24.網橋(橋接器) 25.驅動器 26.網關 27.發訊機、接收機(器) 28.信號(光電、數據)轉換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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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防爆空調、通風設備(2311) | 適用于爆炸性環境,具有防爆安全功能,用于現場環境空氣的溫、濕度調節設備和通風設備(含作為Ex元件使用的此類產品)。 | 防爆空調、通風設備 |
1.制冷(熱)空調或機組 2.除濕機 3.風機盤管機組 4.風機 5.暖風機 6.電風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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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防爆電加熱產品(2312) | 適用于爆炸性環境,具有防爆安全功能,用于對環境空氣或液態、氣態介質(或其容器、管路)進行加熱以實現保溫、升溫功能的用電設備(含作為Ex元件使用的此類產品)。 | 防爆電加熱產品 |
1.電加熱器 2.電暖器 3.電加熱帶 4.電伴熱帶 5.電加熱棒 6.電熱板 7.電加熱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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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防爆附件、Ex元件( 2313 ) | 適用于爆炸性環境,具有防爆安全功能,通常須與電氣設備或系統一起使用。 | 防爆附件、Ex元件 |
1.穿線盒 2.分線盒 3.密封盒 4.隔爆外殼 5.撓性連接管 6.電纜引入裝置 7.填料函 8.塑料風扇(葉) 9.接線端子 10.端子套 11.管接頭 12.絕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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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防爆儀器儀表類產品(2314 ) | 適用于爆炸性環境,具有防爆安全功能,用于進行現場數據記錄、數據采集和數據傳輸的儀器儀表類產品(含作為Ex元件使用的此類產品)。 | 防爆儀器儀表類產品 |
1.采集器(箱) 2.計數器 3.編碼器 4.解碼器 5.讀卡器 6.識別器 7.標識卡 8.識別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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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防爆傳感器( 2315) | 適用于爆炸性環境,具有防爆安全功能,用于感知現場各種物理量變化的敏感元件、電路、結構件及外殼組成的傳感器產品(含作為Ex元件使用的此類產品)。 | 防爆傳感器 |
1.光電傳感器 2.速度傳感器 3.溫度(濕度)傳感器 4.狀態傳感器 5.聲(光)控傳感器 6.熱釋(紅外)傳感器 7.張力傳感器 8.煙霧傳感器 9.堆煤(煤位)傳感器 10.觸控傳感器 11.撕裂傳感器 12.跑偏傳感器 13.風門傳感器 14.電壓〔電流)傳感器 15.傾角傳感器 16.磁性(霍爾)傳感器 17.饋電傳感器 18.接近開關(傳感器) 19.延時傳感器 20.開停(急停)傳感器 21.物料傳感器 22.位置(位移、行程)傳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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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安全柵類產品( 2316) | 適用于和爆炸性環境中的本質安全型產品相連接以進行電能傳輸、信號傳遞或通訊的本安關聯設備。該類產品安裝于安全場所或由其它防爆型式保護,能夠對傳遞至爆炸性環境中的能量或信號進行有效限制或隔離。 | 安全柵類產品 |
1.齊納安全柵 2.隔離安全柵 3.安全限能器(模塊) 4.安全耦合器 5.本質安全電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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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防爆儀表箱類產品(2317) | 適用于爆炸性環境,具有防爆安全功能,用于顯示數據的裝置。該產品由內裝計量儀表、連接或控制電路、結構件及外殼組成(含作為Ex元件使用的此類產品)。 | 防爆儀表箱類產品 |
1.儀表箱 2.儀表盤 3.儀表柜 4.電度表箱 |